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4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1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8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日贵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二〇一七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二〇一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贡勇先生、王蕊女士、张辉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7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摘要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四、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7年度财
务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五、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7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本
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362,163,133.70元,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按照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216,313.37元后,确定本公
司2017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70,894,965.70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拟以2017年末公司总股本908,000,0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现金股利(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72,400,001.5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
报告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六、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
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50亿元,适用期限为2018年度至下一次股东大会重新核定申请授信额度之前。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银行实际授予的授信额度内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
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消化公司下属热电子公司的电力、蒸汽生产能力,增加公司的效益,公司同意下属子公司万仁热电向控股股东孚日控股所属子公司销售电力、蒸汽,年合同金额约为6000万元;孚日控股之子公司孚日电机为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销售电机,预计年合同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孚日控股之子公司高源化工为本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亚氯酸钠和氯酸钠,年合同金额约为140万元。上述交易总金额约为7140万元,均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六名董事孙日贵、吴明凤、于从海、张国华、闫永选、张萌均为孚日控股的股东,故回避了本次表决。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临2018-006)。 八、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九、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
(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十、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其在业内良好的声誉,并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公司决定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据此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至六项议案、第九项、第十项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007)详见《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