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4-042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富资管收购公司部分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富资管”)、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
会”)签署《债权收购合同》,即华富资管以设立资管计划所募集资金收购公司
对新区管委会2亿元的应收账款,收购价款为2亿元。新区管委会作为债务人按照
合同约定支付上述债权对应的债务款项及其他费用。
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通过,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富资管收购公司部分债权的议案》,本次
华富资管收购公司部分债权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怀然,注册资本:人民币
3500万元,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南楼S1903、S1904室,公司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
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应收账款为公司承接新区管委会安置房项目形成的部分应收账
款,账面金额为2亿元,期限为一年以内。上述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
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
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人\原债权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人\新债权人):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债务人):镇江新区管委会
1、标的债权:公司对新区管委会2亿元应收账款。
2、标的债权收购价款:合同项下各标的债权收购价款的总额预计为人民币
贰亿元整,即2亿元。各笔标的债权收购价的金额具体以资管计划各期募集的资
金总额为准。
3、收购款项支付
根据资管计划发行情况分笔支付,具体以资管计划募集的资金金额为准。在
支付条件全部满足且成立后,根据甲方申请将标的债权收购价款支付到甲方指定
账户。
4、标的债权的交割
标的债权按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的当日,即按照合同的规定,乙方将第1
笔标的的债权收购价款向甲方支付之日,即为标的应收账款交割日。自交割日(含
该日)起,甲方即将其持有的标的债权对应的全部权利、权益、利益和收益自动
转让予乙方,乙方自交割日(含该日)起取得并享有标的债权,但并不继受或承
担甲方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签字并加盖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上述合同尚未正式签署。
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以迅速回笼资金2亿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减少财务费用,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公司收到华富资管
收购价款时减少公司应收账款,且减少相应的坏账准备。上述2亿元收购价款全
部收到后将减少相应的坏账准备1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