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上 市 地 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大港股份
股 票 代 码:002077.SZ
收 购 人 名 称: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 购 人 住 所:镇江经济开发区纬一路北侧
通 讯 地 址:镇江经济开发区纬一路北侧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大港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大港股份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已经《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镇政发〔2024〕15号)批准。
五、本次收购涉及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导致收购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
超过 30%,从而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一)经政
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 导致投资
者在 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本次权益变动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收购人、划入方、镇江 指 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产发
出让人、划出方、市国 指 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资委、镇江市国资委
瀚瑞控股 指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大港股份、上市公司、 指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077)
公司
本次收购、本次无偿 指 镇江产发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市国资委持有的
划转、本次权益变动 瀚瑞控股1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大港股份49.20%
股权
本报告书、收购报告书 指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6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镇江产业
《无偿划转协议》 指 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无偿划转签署的《国有产
权无偿划转协议》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百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 本报告书摘要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
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镇江经济开发区纬一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 王茂和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
成立时间 2003年12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21191756437368E
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3年12月22日至2033年12月14日
股东名称 镇江市国资委
通讯地址 镇江经济开发区纬一路北侧
联系电话 0511-86095332
二、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镇江产发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镇江产发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市国资委。市国资委隶属镇江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收购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营业务说明
镇江产发是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国资委投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市国资委代表镇江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镇江产发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市国资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镇江产发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1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 650000 类金融、城市建设、资产运
司 100%
营
2 镇江低空产业投资有限 200000 100% 载体经营
公司
3 江苏圌山旅游文化发展 100000 100% 载体经营
有限公司
三、收购人主要业务情况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一)主要业务
镇江产发主要业务为:类金融、城市建设、资产运营。作为新组建的镇江服务产业的核心平台之一,加强了战略化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汇集资源要素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重点在低空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产业领域做深做强,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 最近三年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口径)
镇江产发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口径)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 - -
负债总额 120,601.54 120,601.54 120,601.54
所有者权益 -120,601.54 -120,601.54 -120,601.54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 - -
营业总收入 - - -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 -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
净资产收益率 - - -
资产负债率 - - -
注 1:上述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注 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 / [(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2]×10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24年4月29日,依据镇江经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镇江新区众益热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相关变更事项的通知》(镇经开国资办〔2024〕12号):
(1)镇江新兴生物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收购人90.00%股权协议转让至镇江出口加工区城投物资开发有限公司,孙武将持有的收购人10.00%股权无偿划转至镇江出口加工区城投物资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30,000.00万元;收购人名称由镇江新区众益热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镇江众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收购人已于2024年4月30日完成上述工商变更。
(2)镇江出口加工区城投物资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收购人100.00%股权无偿划转至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运营中心,注册资本由30,000.00万元增加至300,000.00万元。收购人已于2024年5月28日完成上述工商变更。收购人已于2024年6月4日收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运营中心实缴注册资本199,970.00万元。
2、2024年6月19日,依据镇江市人民政府《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镇政发〔2024〕15号):
(1)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运营中心、镇江新区宜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江苏圌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82.10%、17.90%股权无偿划转至收购人。上述事项已于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