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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雪莱: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7

*ST雪莱: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 雪莱      公告编号:2022-107
            广 东 雪莱特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暨

  继续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 年 12月 21 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
作出(2022)粤 06 破 40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能
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此,公司股票交易仍继续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9.8.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财
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雪莱”变更为“*ST 雪莱”,股票代码仍为 002076,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佛山中院送达的(2022)粤 06 破申 30-8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
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被叠加实施规范类退市风险
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二、公司申请撤销规范类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2 年 12 月 20 日,管理人向佛山中院提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2 年 12 月 21 日,佛山中院作出(2022)粤 06 破 40 号之二《民事裁定
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同时,公司委托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对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规范类退
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规范
类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
负值,且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
规则》第 9.8.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目前仍被实施财务类
“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2 年度出现《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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