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076 深市 *ST雪莱


首页 公告 *ST雪莱:关于推荐重整管理人暨重整进展的公告

*ST雪莱:关于推荐重整管理人暨重整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2

*ST雪莱:关于推荐重整管理人暨重整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 雪莱        公告编号:2022-046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重整管理人暨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整概述

  2022 年 6 月 8 日,债权人佛山市格能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
人”)以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佛山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2 年 7 月 7 日,申请人向
佛山中院递交了《关于将预重整变更为重整的申请书》。鉴于当前实际情况,申请人认为公司具有重整能力和重整价值,为尽快推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化解债务危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申请人向佛山中院申请将前期申请人提出的预重整
申请变更为重整申请。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佛山中院出具的《破产重整
申请审查案件立案通知书》,佛山中院就申请人申请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已予以立案审查,案号为(2022)粤 06 破申 30 号。

    二、重整管理人选择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破产重整事项,争取通过本次重整以有效化解公司经营与债务风险。为促进重整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在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之前,公司拟与债权人共同向法院推荐临时管理人,协助公司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以保障债权人、股东、公司等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重整成功机率。
2022 年 7 月 11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推荐广
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级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根据相关规定,协商选择管理人是指债务人与主要债权人协商一致确定管理人。公司将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尽快获得多数债权人关于推荐公司临时管理人的
意见。

    三、其他说明

  公司作为债务人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且需进一步获取主要债权人的意见,并获得法院的认可,因此尚具有不确定性。

  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收到佛山中院出具的《预先开展重整相关工作的通
知书》,佛山中院于 2022 年 7 月 7 日立案审查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一案,根据
该案实际情况,佛山中院决定在立案审查重整申请期间,预先开展重整的相关工作,公司将依法做好配合工作。

  公司将积极关注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