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连桂芝女士、朱建红女士、王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将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现任监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连桂芝女士,汉族,生于 1970 年 4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共产党员。曾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结算中心处长助理、副主任,审计处副处长;沙钢集团董事局监事会副主席,审计部副部长、部长,纪检审计部部长,法务部第一副部长、部长;沙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监事、纪委委员;沙钢集团董事局常委办公室副主任、纪检审计法务部部长;江苏沙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玖隆钢铁物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沙钢物流运输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玖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沙钢集团安阳永兴钢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沙钢集团鑫瑞特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沙钢集团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沙桐置业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家港宏兴高线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润忠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沙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家港市沙钢职介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沙钢煤焦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沙钢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虹达运输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寰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寰宇数据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连桂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职务,除此之外,连桂芝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连桂芝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朱建红女士,汉族,生于 1976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沙钢集团董事局财务部第一副部长;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副总经理、董事;张
家港市虹达运输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沙钢集团董事局财务部部长;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江苏沙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沙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市沙钢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家港沙太钢铁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景德钢板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东方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建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建红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王芳女士,汉族,生于1971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共产党员。曾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华沙自动化研究所所长助理、经贸办主任助理、销售处处长助理、招标中心主任、招标处处长、纪审法务处处长;沙钢集团董事局办公室副主任;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审法务部部长、纪委副书记。现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沙钢集团董事局纪检审计法务部常务副部长;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审计法务处处长;张家港扬子江冷轧板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沙景宽厚板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锦丰轧花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张家港华沙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恒昌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恒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王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