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ST 长城 公告编号:2021-024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 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_9,000_万元–_10,000_万元 亏损:_94.475.68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_89.42_% - _90.47_%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_15,000_万元–_18,000_万元 亏损:_86,282.39_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79.14_% - _82.62__%
营业收入 _18,000_万元–_20,000_万元 _49,077.16_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_18,000_万元–_20,000_万元 _49,077.16__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_0.1713_元/股–_0.1903_元/股 亏损:_1.7981_元/股
2. 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公司: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6,184.41万元– -87,184.41万元 _-77,184.41_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公
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的重大事项与年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旗下九家旅行社旅游业务收入同比下滑,同时因地方政府实施景区访客限流管控,公司旗下马仁奇峰景区的游客接待量受限。
2.公司投资拍摄的电视剧《人民总理周恩来》以及《热血枪手》均取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目前公司发行部门正在抓紧与央视、各大电视台洽谈发行事宜,公司将根据后续发行情况及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报告期内,公司影视业务板块以发行以前年度拍摄的影视作品为主。
3.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费用有所提高。
四、其他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 4 起违规担保事项均已审理判决,其中公司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万向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横琴三元勤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三元”)的担保合同被判定无效,但公司需承担控股股东未能清偿部分的 1/2 赔偿责任;公司与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资产”)的差额补足合同被判定有效。目前,公司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及万向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判决已生效,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横琴三元、中安资产案件已上诉至最高院,尚未二审判决。控股股东前期已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保证上市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因此,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事项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就上述事项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并根据最终的审计结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为准。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玖明广告有限公司、浙江中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股东就 2019 年度商誉减值补偿事项达成共识并签署确认文书,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初步沟通,会计师后续将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相关条款,审慎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的影响,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为准。
3.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
司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2.1 条及第
14.2.4 条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公司股
票存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正在持续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优化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同时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努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与资本结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