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0-04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临时会议,于2010 年1 月14 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
会议资料,并于2010 年1 月19 日上午09:30 在公司17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
参加表决董事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 人,独立董事余明阳因出差授权陈国辉
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孙颖士因出差授权戴大双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厚刚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1、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大连蟒仙水产
有限公司特定资产的议案》;
关于此次资产收购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10 年1 月20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0-05)。
2、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勇为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
依据公司证券部职能的设定及岗位职责、能力要求,经董事长吴厚刚提名,
公司决定聘任刘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证券部经理。同时,董事会秘2
书王欣红女士不再兼任证券部经理一职。
刘勇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将安排其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
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尽快取得证券事务代表从业资格。
特此公告。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 月19 日
附件:
刘勇先生简历
刘勇,男,35 岁,大专学历,曾任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
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
刘勇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
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