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2-14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因与平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其持有的公司 10,996 万股股份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在
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被公开拍卖成交,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最高应价获得该部分股份。上述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3)、《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11)、《关于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
二、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的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信息获悉,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拍卖获得的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 10,996
万股股份已经完成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股东权益登记日为 2022 年 4 月 15 日。
股东所持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0,996 15.46
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996.89 22.50 5,000.89 7.03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该事项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司法执行要求明细单》。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