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 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2-4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分公司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交易内容:公司拟在大连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下属乌蟒岛分公司相关资产,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最终交易对手和交易价格将根据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市场化产生和确定。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3、由于本次拟转让资产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存在交易成功与否的风险,目前挂牌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履行评估结果备案程序,已经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交易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下属乌蟒岛分公司相关资产,包括位于长海县小长山岛镇乌蟒岛村的房屋建(构)筑物、存货、设备及海域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以评估报告为依据,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 8,272.14 万元,最终交易对手和交易价格将根据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市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暂不确定,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资产转让事宜将通过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不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乌蟒岛分公司位于长海县小长山岛镇乌蟒岛村的房屋建(构)筑物、存货、设备及海域使用权等资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的海域使用权已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设定了抵押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2、资产价值
单位:元
序号 资产明细 资产性质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1 原材料、低值易耗品、海底存货 存货 3,504,592.15
2 房屋建(构)筑物、船舶等设备 固定资产 21,276,070.20 7,083,457.44
3 海域使用权 无形资产 211,640,000.00 43,503,777.49
合计 232,899,537.52 54,091,827.08
3、资产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下属乌蟒岛分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位于长海县小长山岛镇乌蟒岛,主要经营业务以底播增殖为主,经营产品有底播海参、海胆等。乌蟒岛分公司每
年固定费用约 2,150 万元,其中海域购入成本摊销 1,413 万元,海域租费 282 万
元,海域使用金 193 万元,资产折旧等 70 万元,人工等成本 192 万元。自成立
至 2022 年一季度,累计亏损 8,970 万元,主要原因为海域产出未达预期,未能摊薄每年的固定成本。
4、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拟转让的房屋建(构)筑物、设备采用成
本法评估、对存货及海域使用权采用市场法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元正评报字[2022]第 050 号)。根据该评估报告,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账面价
值为 5,409.18 万元,评估价值为 8,272.14 万元,增值率为 52.93%。详见与本公
告同日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
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说明
存货 3,504,592.15 24,678,370.00 原材料、易耗品、海底存货
固定资产 7,083,457.44 11,121,010.00 房屋建(构)筑物、船舶等设备
无形资产 43,503,777.49 46,922,000.00 海域使用权
合计 54,091,827.08 82,721,380.00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事项尚无明确受让方,相关交易协议条款等尚未确定,后期涉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签订及资产转让支付等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批准公司经营管理层筹备挂牌的相关手续、预先发布交易信息等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挂牌后交易的相关事宜。
五、定价依据
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最终交易对手和交易价格将根据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市场化产生和确定。
六、交易的其他安排
标的资产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本次资产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况,因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因此交易对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是否因本次交易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等情况,尚待完成公开挂牌后方能确定。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持续优化业务结构,进一步聚焦优势业态,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公司结合当地政府对海域统筹安排及公司的海域规划,计划放弃部分海域,以减轻公司用海成本较高的压力。此次拟转让资产系公司计划申请放弃的部分海域及相关资产,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控制海域经营风险,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运营及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由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相关交易成交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交易结果产生的影响暂无法准确计算。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若上述资产均以评估值转让成交,预计公司可回收流动资金 8,272.14 万元,增加净利润约 2,400 万元,具体数据以年审会计师审计为准。本次资产转让所获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将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将有所改善。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资产挂牌转让是公司为了进一步关闭风险敞口,减少海域使用金等成本支出,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的重要举措。本次资产转让聘请了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并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挂牌价格确定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资产处置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资产挂牌转让事宜。
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且需在交割完成后,才能确认处置损益,最终结果以年审会计师审计为准,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无法售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2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