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黑猫A1配;配股代码:082068;配股价格:4.63元/股。
2、本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4年12月30日(R+1日)至2015年1月7日(R+5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提请股东注意配股缴款时间。
3、本次配股网上认购期间公司股票停牌,2015年1月8日(R+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网上清算,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5年1月9日(R+7日)将公告配股发行结果,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4、配股股份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5、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黑猫股份”)配股事宜经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4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4年6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4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14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以及2014年6月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4年10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86号文核准。
6、《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刊登于2014年12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有关资料刊载于2014年12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9日(R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黑猫股份总股本479,699,2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7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29,518,784股。预计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6.00亿元。
4、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4.63元/股。配股代码为“082068”,配股简称为“黑猫A1配”。
5、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黑猫股份控股股东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以现金足额认配其可认配的股份。
6、发行对象:截止2014年12月29日(R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黑猫股份全体股东。
7、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时间均为交易所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
R-2日 2014年12月25日 正常交易
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R-1日 2014年12月26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R日 2014年12月29日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R+1日 2014年12月30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至R+5日 至2015年1月7日 配股提示公告(5次) 全天停牌
R+6日 2015年1月8日 发行成功,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发行成功的
R+7日 2015年1月9日 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 正常交易
日及退款日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发行认购办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4年12月30日(R+1日)起至2015年1月7日(R+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认购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082068”,配股价格4.63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27),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请投资者仔细查看“黑猫A1配”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配股数量限额。
3、原股东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景章
联系人:李毅
电话:0798-8399126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0833656
特此公告。
发行人: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