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三月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承诺书
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尤飞宇 杨从登 尤飞煌
叶其伟 朱炫相 李亿伦
高卫东 赵敏 宋海涛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7 日
目 录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承诺书...... 1
目 录...... 2
释 义......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6
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2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21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2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2第三节 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24
一、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24
二、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24
三、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24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6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27
第六节 备查文件...... 34
一、备查文件...... 34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34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 指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
华峰化学 公司)
A股、股票 指 每股面值为 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 指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股东大会 指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方投行、保荐机构 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事务所
发行人律师、北京海润天 指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睿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敬请注意,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afon Chemical Co., Ltd.
证券简称 华峰化学
证券代码 002064
成立日期 1999 年 12 月 15日
上市时间 2006 年 8 月 23 日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176139983
注册资本 4,633,519,221元
法定代表人 杨从登
董事会秘书 李亿伦
注册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 号
邮政编码 325200
联系电话 0577-65178053
联系传真 0577-65537858
电子邮箱 hfal002064@huafeng.com
公司网站 www.spandex.com.cn
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经营范围 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决议程序
2021 年 5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表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方案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决议程序
2021 年 6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第
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21 年第 136 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公告获得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0 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2 年 3 月 1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
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30131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2 年 3 月 9 日止,东方投行已收到全体
认购人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2,799,999,992.76 元。
2022 年 3 月 1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082号《验
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止,华峰化学实际已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29,024,676 股,发行价格 8.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99,999,992.76 元,扣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24,103,773.55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603,773.5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73,292,445.68 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329,024,676.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2,444,267,769.68 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三)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329,024,676 股。
(四)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3 月 2 日。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