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2 年 4 月)
序 修订前 拟修订后
号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 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
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咨询与调查;计算机制造; 办公设备维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
1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和办公 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
设备维修;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电工程、电力工程;增值电信业务。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2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股份的;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3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
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五)审议达到下列标准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 (十五)审议达到下列标准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
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 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
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 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
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 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交易事项:
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交易事项: ……
4 ……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五千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 ……
含在内。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的,取其绝对值计算。
……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工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程承包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 任何担保;
保; (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任何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四)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
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
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