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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05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9-074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日期为 2016 年 9 月 21 日,回购价
格为 5.03 元/股,回购数量为 815,159 股,涉及激励对象 64 人;本次回购注销的
预留股份授予日期为2017年 7月21日,回购价格为3.7元/股,回购数量为129,374股,涉及激励对象 20 人。本次回购注销共计 944,533 股,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的0.1112%,共涉及激励对象 78 人(其中陈科文、吴永波、张强、曹晋、张剑、杜渐同时持有首次授予与预留股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49,403,251 股减少至 848,458,718 股。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16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4、2016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完成 2016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授予
日为 2016 年 9 月 21 日,授予对象 633 名,授予价格 7.04 元,授予数量 1578.08
万股,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10 月 12 日。

    5、2017 年 5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吴明等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0,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6、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预
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7 月 21 日。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余承龙等 6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0,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8、2017 年 9 月 5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吴明、余承龙等 9 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0,6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9、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完成 2016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登记,授予日为
2017 年 7 月 21 日,授予对象 253 名,授予价格 5.18 元,授予数量 1,418,760 股,
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12 日。

    10、2017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617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数量为6,214,776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03%;同意对 13 名因离职(那峙雄等 7 人)、在首次授予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绩效考核年度绩效未完全达标(叔朋等 6 人)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 102,244 股进行回购注销。

    11、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办理完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日即上市
流通日为 2017 年 10 月 12 日,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214,776 股,激励
对象人数为 617 名。

    12、2017 年 11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
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吴明等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602,704,550 股变更为 602,573,950 股。

    13、2017 年 12 月 12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3 名因离职(那峙雄等 7 人)、在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绩效考核年度绩效未完全达标(叔朋等 6 人)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 102,244 股进行回购注销。

    14、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11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0,420 股进行回购注销。

    15、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因离职(那峙雄等 7
人)、在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绩效考核年度绩效未完全达标(叔朋等 6 人)的 13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
102,244 股的回购注销已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607,116,632 股减少至 607,014,388 股。


    16、2018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23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07,360 股进行回购注销。

    17、2018 年 6 月 26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34 名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97,780 股进行回购注销。

    18、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送红股 2 股(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19、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9 名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46,808 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713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数量为 6,930,23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8155%;同意对 29 名因离职、在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绩效考核年度绩效未完全达标的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 27.289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2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34 名因离职的激励对
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16,892 股的回购注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办理完
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849,820,143 股减少至849,403,251 股。

    22、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32 名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24,835 股进行回购注销。

    23、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78 名因离职或绩效未完全达标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944,533 股进行回购注销。

    24、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656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