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7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 2021 年 7 月 14 日—2021 年 7 月 14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4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 2031 号钱江大厦 2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8 人,共计代表股份
860,612,06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2.558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853,101,766 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 62.0123%。
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列席见证。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7,510,29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545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 27 人,代表股份 74,391,08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407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1 非独立董事芦文伟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859,682,466,占参加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0%;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73,461,490,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0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53,254,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51%。反对 7,35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7,033,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0.1094%;反对 7,35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890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俞洁律师、高云翔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