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61 股票简称:江山化工 公告编号:2008-033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10月1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徐春林先生召集,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浙江三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出售资产的公告》见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通过银行获取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铁投")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控股51%的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拟通过银行获取浙江铁投不超过贰亿元的委托贷款,用于10万吨/年二甲基甲酰胺项目建设,委托贷款年利率不高于8.8%,期限一年。《关于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见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鉴于浙江铁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在浙江铁投任职的3名关联董事(曹舟南先生、许勤德先生、陈安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通过银行获取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继续通过银行获取浙江铁投的委托贷款伍仟万元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委托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期限一年。《关于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见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鉴于浙江铁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在浙江铁投任职的3名关联董事(曹舟南先生、许勤德先生、陈安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见《关于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见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和参加会议的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