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世博股份 股票代码:002059
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累计投标和股票配售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35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下配售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或"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5,500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配售数量为1,1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以资金申购方式定价发行数量为4,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4、宏源证券和发行人综合考虑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水平、一二级市场之间的适当折扣以及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安排等,最终确定本次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的发行价格区间为3.30元/股~3.60元/股。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25.10倍至27.3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8.68倍至20.3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存在影响其做出独立投资决策的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配售对象以及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6、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06年7月20日(T-4日)9:00?7:00及2006年7月21日(T-3日)9:00?2:00,配售对象的报价时间以传真文件收到的时间为准;网下申购时间为一天半,晚于上述时间到达的传真视为无效。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全额缴付申购款,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2006年7月21日(T-3日)12:00前划出申购资金,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复印件。配售对象必须确保申购资金于2006年7月21日(T-3日)15:00之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资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敬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申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7、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8、本次网下配售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9、本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下配售。有关网上发行的具体规定,将于2006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公告"),请投资者留意。
10、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网下配售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2006年7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11、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世博园:指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宏源证券/主承销商: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指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配售:指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采用累计投标询价方式配售1,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上发行:指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4,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询价对象:指符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文)和《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8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单的询价对象;
配售对象:上述"询价对象"中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但信托投资公司仅限于其自营业务)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加本次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申购;
有效申购: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含上、下限)、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T日/网上申购日:指本次发行中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的日期;
元: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5,500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配售数量为1,1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以资金申购方式定价发行数量为4,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3、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价格区间及相应的市盈率区间;在价格区间内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累计投标询价结果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4、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对象
符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文)和《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8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单的询价对象,其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但信托投资公司仅限于其自营业务)均为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对象,均可参加本次网下申购。但是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存在影响其做出独立投资决策的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配售对象以及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除外。
5、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11 2006年7月 证监会相关文件的报备,
11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初步询价公告》
T-10 2006年7月
至 12日至
路演推介、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
T-6 2006年7月
18日
T-6 2006年7月 初步征询表截止日
18日
T-4 2006年7月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网下累计投标询
20日 价发行公告》,网下申购开始日
T-3 2006年 7 网下申购截止日
月21日 律师出具网下申购的专项法律意见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2 2006年7月 确定发行价格,刊登《网上路演公告》、网下申购资金开始解
24日 冻
T-1 2006年7月 刊登《定价公告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发行公告》,网
25日 上路演日
T 2006年7月 投资者网上申购、缴款
26日
T+1 2006年7月 冻结网上申购资金
27日
T+2 2006年7月 验资,对有效申购进行配号
28日
T+3 2006年7月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31日
T+4 2006年8月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网上资金
1日 开始解冻,主承销商将网上网下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账户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T日为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期。
6、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7、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8、股票锁定期: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二、发行价格的确定
1、发行价格区间的确定
宏源证券和发行人综合考虑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水平、一二级市场之间的适当折扣以及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安排等,最终确定本次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的发行价格区间为3.30元/股~3.60元/股。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25.10倍至27.3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8.68倍至20.3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发行价格的确定
2006年7月20日(T-4日)9:00?7:00及2006年7月21日(T-3日)9:00?2:00,配售对象依据公告的价格区间进行申购。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累计投标询价申购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并于2006年7月25日(T-1日)在《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下称《定价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
三、网下配售方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申购情况协商确定本次最终发行价格,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中申购价格高于或等于最终发行价格的将获得配售。发行价格确定后,将按如下原则进行配售:
1、如果发行价格以上(包括发行价格)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100万股,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
2、如果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100万股(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超额认购的实际情况以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确定发行价格。确定发行价格后,对发行价格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购按照统一的配售比例进行配售,参加网下配售的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配售比例=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总量
某一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该配售对象的发行价格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购数量 配售比例
3、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主承销商包销。
四、网下申购规定
1、参与本次网下配售的配售对象应符合证监会关于询价对象的有关规定,主承销商将对参与申购的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