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0-025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股票于2010 年9 月14 日
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0 年9 月27 日发出本公告,公司股票自2010
年9 月27 日开市起复牌交易。
2、截至本决议公告日,本次拟购买的资产已由具有证券业务资
格的审计、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3、为能准确理解本次交易事项,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刊登于2010
年9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的《上海威尔泰
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摘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0 年9 月15 日以传
真、Email 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 年9 月20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8 名,董事张金祖先生因病2
请假。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李彧先
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以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经公司自查,认为公司符合上述相关规定,具备重大资产重组
的所有条件。
二、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向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
江集团”)收购其直接持有的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紫江国贸”)55%股权,具体方案如下:
1、 标的资产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标的资产是紫江国贸55%股权。
紫江国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进出口业务及咨询,经过十几年
的发展,形成了贸易代理和产品代理的业务格局和以进口业务为主的
业务形态,产品涵盖精细化工、化工原料、工程机械、医疗器械、建
材轻工、百货家装等众多领域,其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1-7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营业收入 528,155,940.99 904,880,678.95 969,171,188.62
营业利润 11,534,113.98 6,904,909.09 9,974,641.08
利润总额 11,432,433.17 6,959,970.86 9,905,394.98
净利润 8,523,018.07 5,250,798.37 7,333,007.633
2、 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为紫江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3、 交易定价和溢价情况
本次购买资产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作
价依据,交易价格为4400 万元。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东洲资评报字第
DZ100553014 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溢价
情况如下(基准日为:2010 年7 月31 日):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紫江国贸股东权益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
1 紫江国贸 4,664.05 10,072.52 5,408.47 115.96%
4、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09SHA1025 号),
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2009 年期末资产总额为24,297.74 万元,
公司2009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1,358.94 万元。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10SHA1006 号),
紫江国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2009 年期末资产总额为37,218.31 万
元,2009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90,488.07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
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
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
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
准,因此,公司本次购买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及公司本次购买的资产在最4
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153.18%和796.62%,均达到50%以
上,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5、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出售方为紫江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关于关联交易之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表决,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6、 本次交易后的人员安置情况
本次交易后,紫江国贸的人员保持不变,故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彧、刘罕、郭峰、唐继锋、徐
典国回避表决。本议案还需提请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三、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协议的议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将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标
的资产出售方紫江集团签署以下协议:
(一) 《股权转让协议》
1、标的资产: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标的资产是紫江国贸55%股
权。
2、过渡期内资产损益归属:自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标的
资产对应之紫江国贸损益均归公司享有和承担。
3、转让价格: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东洲资
评报字第DZ100553014 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0
年7 月31 日),紫江国贸在收益法下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0,072.525
万元,市场法下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13,937.00 万元。以前述资产评
估价值为标的资产转让价格的定价参考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4400
万元人民币。
4、相关调整:自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如紫江国贸进行利润分
配,紫江集团应将其因持有标的资产获得的红利于交割日后按照与公
司另行协商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予公司;如紫江国贸在该期间进行利润
或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等除权事项,标的资产仍为紫江国贸全部股权的
55%,转让价格不变。
5、支付和交割: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向紫江
集团支付50%股权转让价款。标的股权交割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公司向紫江集团付清其余50%股权转让价款。
公司向紫江集团支付第一笔50%股权转让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
公司与紫江集团向紫江国贸所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股权转
让的变更登记手续。
6、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自获得下述各项授权、批准、核准之日生效:
(1) 股权转让获得紫江集团权力机构的批准;
(2) 股权转让获得紫江国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得紫江国贸另
一股东上海莘庄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确认;
(3) 股权转让获得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4) 股权转让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股权转让及所涉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核准。
上述各项授权、批准、核准应不含有将会对股权转让造成实质障
碍或对股权转让完成后紫江国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附加条款、6
条件或限制。
(二) 《业绩补偿协议》
1、补偿测算对象:紫江国贸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2、补偿测算期间:股权转让完成(按《股权转让协议》,为股权
转让事项于紫江国贸所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变更登记)当年及其
后二个会计年度为补偿测算期间,即2010 年度、2011 年度和2012
年度;若股权转让未能如期于2010 年度实施完毕,而于2011 年度实
施完毕的,则补偿测算期间随之顺延,即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
3、补偿测算方式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东洲资评报字第
DZ100553014 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紫江国贸未来四年的净利润
预测数如下:
年度 2010 年度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预测数 11,665,113.35 元 11,688,469.02 元 12,790,476.49 元 13,306,688.56 元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XYZH/2010SHA1006-1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紫江国贸未来二年
的净利润预测数如下:
年度 2010年度 2011 年度
净利润预测数 12,677,499.75 元11,554,602.32 元
以上述二项报告所预测当期数据较高者为当期净利润预测数,即
紫江国贸未来四年的净利润预测数如下:
年度 2010 年度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7
净利润预测数 12,677,499.75 元11,688,469.02 元12,790,476.49 元13,306,688.56 元
公司将测算补偿测算期间内各会计年度紫江国贸的实际盈利数
与上述净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聘请亦为紫江集团认可的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核。
实际盈利数的计算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为基础,并按预测净利润口
径进行相应调整后计算确定,以经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的紫江
国贸当年实现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