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0-003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泰”)持股5%以上股东安庆市金安汇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安汇”)拟将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14,327,1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99%)协议转让给西藏赛富合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赛富”)。
2、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前,金安汇持有公司股份14,327,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金安汇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西藏赛富将持有公司股份14,327,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5、若交易各方未按照合同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6、由于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股份概况
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接到金安汇及西藏赛富的通知,获悉金安汇与西藏赛富于2020年2月13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金安汇拟将其持有的威尔泰
14,327,150股以22.6元/股转让给西藏赛富,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23,793,590元。本次转让完成后,金安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由14,327,150股减至0股,持股比例由9.99%减至0%;西藏赛富将持有威尔泰14,327,150股股份,占威尔泰截至2020年1月31日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后相关方持股情况变化如下:
股份协议转让前 股份协议转让后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股) 持股数(股)
比例(%) 比例(%)
金安汇 14,327,150 9.99 0 0
西藏赛富 0 0 14,327,150 9.99
二、交易各方介绍
(一)转让方情况
名称:安庆市金安汇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安徽省安庆市德宽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阎安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玖拾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777398863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 FL 系列风冷柴油机冷却风扇总成。
营业期限:自 2005 年 08 月 16 日至 2025 年 08 月 16 日
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持股 5%以上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西藏赛富合银投资有限公司 100%
合 计 100%
(二)受让方情况:
名称:西藏赛富合银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拉萨市达孜县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四楼 410 室
法定代表人:林子尧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6064683541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顾问及咨询等
营业期限:长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持股 5%以上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州赛富合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
合 计 100%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安庆市金安汇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777398863Y
法定代表人:阎安生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德宽路 154 号
乙方(受让方):西藏赛富合银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6064683541C
法定代表人:林子尧
住所:拉萨市达孜县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四楼 410 室
2、股份转让的数量
2.1 甲方向乙方转让 14,327,15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目标公司股本总额的
9.99%。
3、标的股份的转让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 22.6 元/股。
4、付款安排
双方确认,在完成标的股份过户交割后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股份转让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可采取分期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
5、标的股份的过户
5.1 甲乙双方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的规定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确认申请。
5.2 在取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负责向登记结算公司
提交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材料。
5.3 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90 日内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交割(标的股份
被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为“交割日”),自交割日(含当日)起,乙方即享有标的股份对应的全部权益和权利。
6、税费负担
甲乙双方同意,因本次标的股份转让、过户所产生的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及登记费用以及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负,由甲乙各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7、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金安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西藏赛富将持有威尔泰14,327,150股股份,占威尔泰截至2020年1月31日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本次权益变动存在的风险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2、若交易各方未按照合同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转让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上海威
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安汇)》、《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西藏赛富)》。
七、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金安汇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西藏赛富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