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0-013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19 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369,597,622.20 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7,209,639.73元,按照母公司净利润 10%计提本年法定盈余公积 3,823,189.78
元,扣除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 38,352,518.4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2019 年度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5,611,089.76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积极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 2019 年末拟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75,287,77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 元(含税),共计 40,270,144.32 元;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65,340,945.44元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