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电话通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1 年 1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
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20 年7月 13 日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4,169,000股及利润补偿方苏进业绩补
偿股份 2,039,516 股,合计回购注销6,208,516 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73,485,580股。公司根据变更后的总股本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进行调整,涉及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479,694,096 股的 30%,即
143,908,228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473,485,580 股的 30%,即
142,045,674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等,同步修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关
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同步修订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同步修订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公司对规范运作重点聚焦的治理水平、财务造假、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内幕交易防控、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并购重组、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履行各项承诺、选聘审计机构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重点问题进行逐个梳理,深入自查,编制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并报送深圳证监局。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