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以电话通信及书面方式发出通知,2021 年 2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及
相关监管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168,020.00 万元调整为总额不超过 167,220.00 万元,涉及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8.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68,0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 94,835.60 84,000.00
2 OBC 研发中心项目 45,185.00 36,02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48,000.00 48,000.00
合计 188,020.60 168,020.00
调整后:
8.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67,2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 94,835.60 84,000.00
2 OBC 研发中心项目 45,185.00 36,02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47,200.00 47,200.00
合计 187,220.60 167,220.00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不存在其他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减,公司同步修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减,公司同步修订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减,公司同步修订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