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19-042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14:30时至15: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下午3:00至4月18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万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18,346,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15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11,937,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73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409,8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3%。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307,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5,897,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6,409,8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18,324,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股份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285,16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2%;反对股份22,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8%;弃权股份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8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18,324,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股份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285,16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2%;反对股份22,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8%;弃权股份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8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18,324,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股份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285,16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2%;反对股份22,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8%;弃权股份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18,324,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股份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285,16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2%;反对股份22,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8%;弃权股份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18,309,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股份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弃权股份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269,96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7%;反对股份34,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9%;弃权股份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18,324,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股份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285,16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2%;反对股份22,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8%;弃权股份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18,320,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股份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弃权股份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2,281,66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7%;反对股份22,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8%;弃权股份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杨勇先生、杨先明先生、和国忠先生分别作了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9年3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杨杰群、汤昕颖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全文见2019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