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任期届满,需要进行
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
二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用腾先生、王星先生、赵立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用腾先生,1974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工商
管理专业、长江商学院 EMBA。2021 年 4 月 22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截至目前,刘用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王星先生,1983 年生,中国籍,武汉大学计算机与经济学双学士。历任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武汉星基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高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巨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王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赵立淳女士,1975 年生,中国籍,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EMBA)
研究生。历任甘肃省财政厅国债中心国债发行业务代理、甘肃省信托公司项目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营业部机构客户经理、宁夏宝塔石化集团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投融资公司总经理、深圳宝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巨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赵立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
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