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亏损:6000 万元–7500 万元 亏损:4756.81 万元
润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 亏损:6800 万元–7800 万元 亏损:7155.50 万元
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804 元/股–0.1005 元/股 亏损:0.0638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电池业务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对成品市场销售价格影响较大,直接冲击产品毛利,对净利润有较大影响;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较多。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董事会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2021年7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公司已收到多名投资者诉讼立案材料,法院对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提起诉讼投资者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至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前,公司将继续根据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计提预计负债,计提预计负债金额将影响公司2023年期末净资产金额。截至2023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为3974.32万元。
3.截至本业绩预告披露日,公司相关的减值测试尚在进行中,实际计提金额尚需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确定。减值测试最终结果可能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产生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