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三花商用制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商用”)进行增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三花商用增资不购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00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实际发行 3,0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12,468,991.59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87,531,008.41 元,已于 2021年 6 月 7 日到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三花转债”,债券
代码为“127036”。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277 号)。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年产 6,500 万套商用制冷空调智能控 三花商用 178,055 148,700.00
制元器件建设项目
年产 5,050 万套高效节能制冷空调控 公司 78,557 69,800.00
制元器件技术改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81,500 80,253.10
合 计 338,112 298,753.10
二、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概述
三花商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年产 6,500 万套商用制冷空调智能控制元
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年产 6,500 万套商用制冷空调智能控制元器件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148,700 万元对三花商用进行增资。
公司本次向子公司增资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和资产重组。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三花商用制冷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9 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大明市新区
4、法定代表人:张亚波
5、注册资本:16,829 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
测量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制造;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三花商用 10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三花商用总资产 6,810.18 万元,
净资产 6,784.53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44.56 万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相关资金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增资三花商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施,增强三花商用的资本实力,有助于三花商用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本次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三花商用 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
五、相关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
监事会专项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保荐机构意见:三花智控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增资三花商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施,增强资本实力,有助于三花商用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本次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核查意见。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