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芯 公告编号:2016-074
紫光国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收购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在2016年3月11日披露的《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十节 风险因素”中,对本次资产购买存在的
风险因素作出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16年11月3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终止了与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茂科技”)签署的《认股协议书》,不再认购其以私募方式发行的股份。
3、公司本次重大资产收购事项目前尚在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审会”)审核中。根据目前的审核进度,在公司与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成科技”)签署的《认股协议书》的有效期内无法完成审核的可能性加大,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存在《认股协议书》有效期满后终止而无法继续实施的风险。
紫光国芯股份有限公司(原“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12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18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2016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认购力成科技和南茂科技以私募方式发行的股份。2016年3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2号)。2016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重组问询函修订的《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文件,公司股票复牌。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2月27日、2016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2016年5月27日、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27日、2016年8月27日、2016年9月27日、2016年10月27日、2016年11月2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收购事项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2016-052、2016-057、2016-058、2016-065、2016-067、2016-069、2016-070)。
自筹划认购力成科技、南茂科技以私募方式发行的股份以来,公司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相关工作,特别是台湾投审会的审核事项。2016年3月末和4月初向投审会提交申报材料后,又分别于2016年5月、7月、9月针对其反馈意见进行了三次回复及相关材料的补充。
2016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与南茂科技签署的<认股协议书>的议案》,并与南茂科技签署了《终止协议书》,合意终止双方签署的《认股协议书》,不再认购其本次私募发行的股份。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6年 12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于公司认购力成科技私募发行股份的申请,从第三次反馈后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再收到过投审会新的反馈意见。根据目前的审核进度,在公司与力成科技签署的《认股协议书》有效期内无法完成审核的可能性加大,存在《认股协议书》有效期满后终止并导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无法继续实施的风险。公司正在和相关各方评估台湾投审会审核的不确定性风险,研究可行的应对措施。
此外,公司尚需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商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程序,公司须在取得台湾投审会及上述各主管部门的批准和授权后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