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3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6月16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06月28日下午5:00在宁波象山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推选,选举周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3年6月28日起至2026年6月27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设立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具体委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晓峰
委员:李景华、杨纾庆、王世平、柳铁蕃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纾庆
委员:王世平、柳铁蕃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纾庆
委员:柳铁蕃、王世平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柳铁蕃
委员:杨纾庆、李景华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3年6月28日起至2026年6月27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经董事长提名,同意续聘孙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经总经理提名,同意续聘井丽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经总经理提名,同意续聘孙润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经总经理提名,同意续聘徐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5、经董事长提名,同意续聘韩铭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徐勇先生任期与其个人劳动合同一致,其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选聘新的财务总监,并及时予以公告。其余高管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自 2023 年 6 月 28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27 日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其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陈梦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其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会议同意续聘王雷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其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孙岩先生,60 岁,研究生学历,曾任中信产业基金运营合伙人,美国库博标准汽车集团公司副总裁、中国区执行董事,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井丽华女士,48 岁,金融学博士,CPA(中国),曾任宁波华翔投资总监、建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联席董事、卓亚融资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 21,000 股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润尧先生,42 岁,本科学历,曾任宁波华翔市场部总监,敏实集团华东三区业务项目部负责人,丰田纺织集团(中国区总部)副部长等职务。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 10,700 股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勇先生,50 岁,MBA/EMBA,CPA(美国),曾任宁波普瑞均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美国)审计师。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铭扬先生,50 岁,本科学历,曾任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宁波华翔证券事务部,2015 年 6 月起任宁波华翔董事会秘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梦梦女士,32 岁,研究生学历,会计与金融专业,2015 年加入宁波华翔。2016年 12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雷先生,41岁,研究生学历,CPA,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曾任职苹果采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内控经理、普华永道并购部门业务副经理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师。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