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0-011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04月15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1: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9 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20)4628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为 706,005,902.09 元。因期末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已超过注册资本50%,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不再提取,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47,321,793.03 元,减去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股利 93,934,097.10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959,393,598.02 元,按总股本
62,622.7314 万股计算,每股可分配利润为 6.32 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最新总股本 62,622.7314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1.60 元(含税),共分配股利 100,196,370.24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859,197,227.78 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19 年度公司审计
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费用为 350 万元(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年度审计)。
会议同意续聘 Ebner Stolz Gmbh&Co.KG等为公司境外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为一年,费用额度为 50 万欧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全文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 2020 年公司及长春消声器与长春佛吉亚、成都佛吉亚、天津佛吉亚;
宁波车门、公主岭顶棚与宁波华乐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众车载及其子公司;上海哈尔巴克与 Helbako GmbH;宁波特雷姆、米勒模具、宁波劳伦斯与劳伦斯电子;宁波劳伦斯、沈阳华翔、华翔饰件与劳伦斯表面技术;南昌华翔、井上华翔与江铃华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峰梅新能源”“上海戈冉泊”等;沈阳华翔、沈阳 ABC 公司与沈阳峰梅;公司与拓新电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翔酒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进出口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估
算,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2019 年额度 2019 年实际发生 2020 年拟批准额度
一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71,500 27,455.34 59,500
二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103,800 58,565.49 83,800
三 其他关联交易 4,800 2,441.42 5,300
合计: 180,100 88,462.25 148,600
相关内容详见董事会单独公告。
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回避了该项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在浙江象山
召开,会议具体事项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
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原投资项目”),拟投入资金 20,000.00 万元,建设期为 18 个月,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9.95%。
截止目前,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原投资项目短期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公司论证,本次会议同意,拟变更原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通过增资控股子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的方式来实施“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新项目总投资 20,800 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不足部分由长春
华翔自筹解决。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 25,030.00 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
4,215.60 万元,所得税按 13%计取,净利润为 3,419.20 万元,投资回收期约为 5.14
年。
此次募集资金变更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
会议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营业执照中营业期限的议案》
因历史原因,公司营业执照中规定营业期限为:“1988 年 0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08 年 21 日”,与公司章程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一致,本次会议同意修改公司营业执照中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增持或出售 “富奥股份”并授权董事长实施的议案》
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富奥股份”)25,256.88 万股股票,基于看好其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会议同意视二级市场情况,择机继续增持其股票,数量不超过 10,000 万股。
同时为优化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本次会议同意视二级市场情况,出售部分持有的富奥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10,000 万股。
授权公司董事长综合考虑公司的资金状况和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变化等因
素,在上述额度内,择机在二级市场增持或出售富奥股份,期限为自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授权期限内,富奥股份因发生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拟增持、出售的股票数相应增加。
作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将严格遵守买卖富奥股份的相关规定,并做好相应信
息披露工作。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一汽富晟”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周晓峰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长春一汽富晟 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交易依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交易总金额为 39,000 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关联交易对方——宁波峰梅承诺一汽富晟 2018、2019、2020 年的净利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44,000 万元、50,000 万元、57,000 万元。
据中汽协统计数据显示,2019 年国内汽车销量同比下降 8.2%,连续第 2 年负增长,
行业整体景气度不高,导致一汽富晟 2019 年度业绩最终实现数低于预期,未完成宁波峰梅的承诺业绩。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长春一汽富晟
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一汽富晟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55,721.26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1,730.68 万元,低于业绩承诺的 50,000 万元。完成本年承诺利润的 83.46%。针对上述业绩完成情况,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宁波峰梅将补偿上市公司 2,135.78 万元。
会议要求公司对一汽富晟保持密切关注,及时追踪其经营状况及后续业绩实现情况,督促宁波峰梅履行承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不超过 80,000万元 2016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10 个月,即自 2019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