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二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署:
施 雷 古少波 于泳波
齐雁兵 高逢春 马 珂
刘雪生 黄亚英 彭 玲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2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6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9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0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1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1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 14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5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5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合规性的意见 ...... 18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18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9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 20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24
一、备查文件...... 24
二、查询地点...... 24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宝鹰股份、公司、发行人、 指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
上市公司 司,股票代码:002047
宝鹰建设 指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航空城集团 指 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国资委 指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宝贤投资 指 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
宝信投资 指 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
《律师工作报告》 指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
发行人会计师、大华、大华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非公 指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
开发行 行A股股票
本报告书、本发行情况报告 指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
书 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 指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三会 指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统称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中国证监会2020年2月14日公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3号)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
A股 指 所上市、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的普通股
最近三年 指 2018年、2019年、2020年
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报 指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9月
告期各期
报告期末 指 2021年9月30日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Bauing Construction Holding Group Co.,Ltd.
注册资本: 134,129.692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施雷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宝鹰股份
股票代码: 002047.SZ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 1993年04月30日
上市日期: 2005年05月31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东部工业区F1栋107号
邮政编码: 518040
联系电话: 0755-82924810
传真: 0755-88374949
电子邮箱: zq@szby.cn
网址: www.szby.cn
一般经营项目是:智能系统工程设计、开发与集成、技术咨询;智慧
城市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
程、消防设施工程、幕墙工程、建筑节能技术、服务的方案咨询、规
划设计、产品研发、设备提供、安装施工和相关技术服务;智慧建筑
经营范围: 及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物联网系统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通信工
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家居产品、个性化定制家居和
木制品设计及安装;城市与建筑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及咨询;建筑
工程施工(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服务;物联网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许可经营项目是: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0 年 7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议案。
2、2020 年 7 月 17 日,珠海国资委出具《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意见》(珠国资[2020]212 号),原则同意宝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整体方案及相关事项,并批准航空城集团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3、2020 年 8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议案。
4、2021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根据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5、2021 年 7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6、2021 年 8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1、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发
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
2、发行人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宝鹰建设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68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1、2022 年 1 月 11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发行对象航空城集团发送
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要求发行对象航空城集团于 2022 年1月 12 日前足额将认购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
2、根据大华会计师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出具的《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