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宝鹰股份
股票代码:002047
收购人: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金湾三灶镇海澄珠海机场集团公司办公楼二楼
通讯地址:珠海市九洲大道东 1154 号建设大厦
签署日期:2020 年 7 月 5 日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摘要。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系因收购人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
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获得珠海国资委批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若收购人成功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收购人合计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表决权股份将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已承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后,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
要约。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5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5
二、收购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 5
三、收购人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 7
四、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8
五、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8
六、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9
第二节 本次收购目的及决策 ...... 10
一、本次收购目的......10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收购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10
三、收购人做出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10
第三节 收购方式 ...... 12
一、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12
二、本次收购方式......12
三、本次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 12
四、收购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15
第四节 其他重大事项...... 16
收购人声明 ...... 17
释 义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宝鹰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摘要 指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
要
航空城集团、收购人 指 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 指 宝鹰股份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股股票的行为
认购协议 指 航空城集团与宝鹰股份签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合同》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航空城集团以现金认购宝鹰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收
购行为
珠海国资委 指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珠海城发投资 指 珠海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摘要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本预案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的收购人为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珠海市金湾三灶镇海澄珠海机场集团公司办公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 李文基
注册资本 122,808.45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9 年 07 月 0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690511640C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航空产业园区建设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以上项目
经营范围 不含许可经营项目),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
会展服务,信息咨询,物业代理,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长期
控股股东 珠海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珠海市九洲大道东 1154 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 0756-3231363
二、收购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航空城集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收购人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珠海城发投资持有航空城集团 100%股权,为航
空城集团之控股股东,珠海城发投资的主营业务及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珠海城发投资 投资与资产管理 珠海国资委持股 100%
2、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航空城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国资委。珠海国资委为珠海市政府特设机构,代表珠海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珠海市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主要企业及业务
1、航空城集团控制的重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航空城集团所控制的重要子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股比例
序号 企业名称 或拥有权 主要业务
益比例
1 珠海机场集团公司 100% 机场运营、航空地面服务等
2 珠海市第二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100%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租赁等
3 珠海航空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00% 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等
4 珠海航空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 物业管理、物业代理等
5 珠海市道路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100% 城市照明、道路照明、园林照明等
6 珠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00% 房建监理、市政监理、文保监理等
7 珠海航空城沙石土有限公司 100% 沙石、建筑材料、码头管理等
8 珠海通用机场投资建设有限公 100% 机场投资、建设、运营及其配套等
司
9 阳江航空城机场投资控股有限 100% 通用航空机场建设运营等
公司
10 珠海航空城白龙河建设控股有 100% 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市政工
限公司 程;项目投资
11 珠海航空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100% 商业批发、零售
12 珠海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院有 100% 勘察设计
限公司
13 珠海航空城通航飞行服务有限 51% 通航飞行服务、通航项目合作投资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