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与控制制度》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召开前对《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放弃部分参股公司优先购买权及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
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放弃部分参股公司优先购买权及优先认购权涉及的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葛俊 刘勇 刘晓 王辉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