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21-068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安基因”)于 2021 年 1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公司董事长何蕴韶先生和公司董事、总经理周新宇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何蕴韶先生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981,82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周新宇先生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750,007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何蕴韶先生、周新宇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因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红股 6 股,故何蕴韶先生的减持数量调整至 6,370,926 股、周新宇先生的减持数量调整至 4,400,011 股,减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2021 年 7 月 27 日,公司收到了董事何蕴韶先生和董事周新宇先生分别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日,董事何蕴韶先生和董事周新宇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两位董事的减持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减持计划期限均已届满,何蕴韶先生、周新宇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何蕴韶先生、周新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何蕴韶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周新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