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20-068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情况暨免于要约收
购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安基因”或“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二大股东广州生物工程中心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广州市政府党组会议同意将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辖属单位广州生物工程中心(含所持有的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15.00%股权)整体划拨至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控股”)的股东中山大学已与广州市属国有企业就中大控股股权变更达成初步意向,该事项尚需报上级部门审批。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中大控股的股东中山大学筹划将中大控股 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金控集团”),划转具体事宜尚需中山大学和广州金控集团协商确定,且需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中大控股的股东中山大学已与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将中大控股 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广州金控集团。上述事项若通过上级部门审批,将导致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公司 16.63%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中山大学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第二大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进展
情况暨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第二大股东广州生物工程中心已签订了《资产无偿划转协议》,将广州生物工程中心享有所有权的全部资产(含持有的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15%股权)无偿划转至由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0-054),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生物工程中心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已完成广州市科技局、广州市财政局等部门的国有产权调拨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广州金控集团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已履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相关程序。
2020 年 11 月 9 日, 公司收到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告知国有资产无
偿划转事项进展的函》,函件主要内容为:“中大控股收到《国有资产调拨通知书及调拨明细表》,中山大学将中大控股 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事项已履行中山大学、教育部、广州市财政局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国有产权调拨程序。”
二、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已获得教育部和广州市国资委的审批,已履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相关程序,且已履行教育部、广州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国有产权调拨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生物工程中心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已完成广州市科技局、广州市财政局等部门的国有产权调拨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三、本次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均完成后,将导致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31.63%股权,其中通过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16.63%股权,通过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15.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中山大学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中大控股,公司第二大股东将由广州生物工程中心变更为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本次无偿划转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大背景下,为推动旗下相关国有资产的整合、提高国有资产流动性,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进行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有利于整合双方资源,提高经营效率。本次无偿划转将有利于促进公司紧抓高校企业国资体制改革的发展机遇,加快战略布局,引进更多战略资源,促进公司整体发展。
四、其他说明
1、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次交易相关程序的实施进展情况,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并披露了《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版),敬请投资者关注。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无偿划转系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进行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将导致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达安基因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其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达安基因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仍需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告知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事项进展的函;
2、收购报告书摘要;
特此公告。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