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20-073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安基因”或“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二大股东广州生物工程中心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广州市政府党组会议同意将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辖属单位广州生物工程中心(含所持有的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15.00%股权)整体划拨至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控股”)的股东中山大学已与广州市属国有企业就中大控股股权变更达成初步意向,该事项尚需报上级部门审批。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中大控股的股东中山大学筹划将中大控股 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金控集团”),划转具体事宜尚需中山大学和广州金控集团协商确定,且需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中大控股的股东中山大学已与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将中大控股 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广州金控集团。上述事项若通过上级部门审批,将导致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6.63%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中山大学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第二大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进展
情况暨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第二大股东广州生物工程中心已签订了《资产无偿划转协议》,将广州生物工程中心享有所有权的全部资产(含持有的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15%股权)无偿划转至由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0-054),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生物工程中心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已完成广州市科技局、广州市财政局等部门的国有产权调拨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广州金控集团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已履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相关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
情况暨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中山大学将中大控股 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事项已履行中山大学、教育部、广州市财政局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国有产权调拨程序。
2020 年 11 月 27 日, 公司收到广州生物工程中心《关于告知签订资产无偿
划转补充协议的函》(穗生物字〔2020〕9 号),函件主要内容为:“广州生物工程中心与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无偿划转补充协议》,明确了无偿划转资产的具体明细,包括将我中心全部资产
(含我中心 持有的 中山大学 达安基 因股份有 限公司 15% 股权, 即股数
131,573,068 股)无偿划转至接收方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划出方:广州生物工程中心
划入方: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接收方: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划出方、划入方、接收方已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签署了《资产无偿划转协议》,
约定由接收方无偿接收划出方享有所有权的全部资产;
广州市财政局已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出具了《关于广州市科技局无偿调拨广
州生物工程中心资产的函》,同意将划出方全部资产整体无偿调拨至接收方。
为明确无偿划转资产具体明细,划出方、划入方、接收方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各方确认,划出方享有所有权的全部资产(详见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广州市科技局无偿调拨广州生物工程中心资产的函》所附国有资产调拨通知书及调拨明细表)整体无偿划转至接收方。全部资产其中包含的股权资产具体如下:
1、划出方持有的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15%股权,即股数
131,573,068 股,无偿划转至接收方。
本补充协议不对《资产无偿划转协议》项下安排产生影响,《资产无偿划转协议》全部条款均保持全部的效力。
本补充协议经划出方和接收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经划入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本补充协议正本一式壹拾伍份,各方各执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其他说明
本次无偿划转须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划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州生物工程中心《关于告知签订资产无偿划转补充协议的函》;
2、《资产无偿划转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