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21-042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香山路 19 号公司一楼讲学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蕴韶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1 人,代表股份数量 313,705,13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764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数量304,963,47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7674%。具体如下:
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代表:谢俊峰先生,代表公司股份 145,869,997股
股东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有限公司代表:吴翠玲女士,代表公司股份131,573,068 股
股东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代表:张斌先生,代表公司股份 453,862 股
股东荷宝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张斌先生,代表公司股份 138,003 股
股东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代表:张斌先生,代表公司股份 700 股
股东、公司董事:周新宇先生,代表公司股份 11,000,029 股
股东、公司董事长:何蕴韶先生,代表公司股份 15,927,317 股
股东:李伟恒先生,代表公司股份 500 股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3 人,代表股份数量 8,741,6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96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97 人,代表股份数量 9,334,7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64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13,506,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 16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1%;弃权34,6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13,509,4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6%;反对 16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5%;弃权30,9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
(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3,532,0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8%;反对 15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弃权20,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3,454,4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1%;反对 23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9%;弃权15,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084,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147%;反对 235,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186%;弃权 15,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8%。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13,537,0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4%;反对 15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弃权15,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3,507,4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0%;反对 17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7%;弃权19,8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137,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24%;反对 177,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47%;弃权 19,8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2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53,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581%;
反对 15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87%;弃权 21,77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15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581%;反对 159,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87%;弃权 21,7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有限公司、何蕴韶先生、周新宇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2021 年财务预算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3,508,1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2%;反对 17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1%;弃权24,2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3,535,4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 1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1%;弃权15,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165,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824%;反对 154,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08%;弃权 15,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8%。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3,527,7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 16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6%;弃权15,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6,683,2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7616%;反对 6,994,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96%;弃权 27,6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12,8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7764%;反对 6,994,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9272%;弃权 27,6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64%。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该项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3,494,6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9%;反对 19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21%;弃权15,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