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60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明燕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 2 号公司副楼三楼会议
室。
7、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0 日。
二、会议出席对象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份 175,868,641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39.9043%。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5,536,05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3.52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175,483,04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9.816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股份 385,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875%。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5,500,5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07%;反对
36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67,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07%;反对 36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9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时任独立董事赵登平先生、万勇先生、孟红女士做了述职报告,全文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6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5,500,5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07%;反对
36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67,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07%;反对 36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9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500,5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07%;反对
36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67,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07%;反对 36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9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75,500,5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07%;反对
36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67,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07%;反对 36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9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75,500,5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07%;反对
36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67,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07%;反对 36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9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500,5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07%;反对
36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67,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07%;反对 36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9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497,5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90%;反对
37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64,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14%;反对 37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86%;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6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67,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07%;反对 36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9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500,5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07%;反对
36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67,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07%;反对 36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9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5,497,5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90%;反对
37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64,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14%;反对 37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86%;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497,5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90%;反对
37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64,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14%;反对 37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86%;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500,5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07%;反对
36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67,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07%;反对 36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9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