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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23 深市 海特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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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2

海特高新: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3-037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15,930,768 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刊
登于 2023 年 8 月 5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56,791,003 股变更为740,860,235 股,注册资本将由 756,791,003 元人民币减少至 740,860,235 元人民币。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 年 08 月 22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05 日(工作日上午 9:
00—11:30,下午 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一路 9 号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邮编:610041);

  3、联系方式:

  3.1 联系人:张龙勇、刘恒

  3.2 电话:028-85921029

  3.3 传真:028-85921038

  3.4 邮箱:board@haitegroup.com

  4、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说明

  以信函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信函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三、备查文件

    1、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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