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3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29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 年 7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2 年 7 月 25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科园南路 1 号海特国际广场 3 号楼 1 楼会议
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77,569,4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4635%。
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汪华、刘云祥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11,195,981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4.693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66,373,49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7704%。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6,602,794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19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3,685,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08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2,917,39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855%。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504,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 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538,2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15%;反对 6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504,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 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538,2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15%;反对 6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万涛先生、魏彦廷先生、林路先生、杨红樱女士、邓珍容女士、王胜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选举魏彦廷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414,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47,7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64%。
表决结果:魏彦廷先生当选
3.02:选举杨红樱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414,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47,7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64%。
表决结果:杨红樱女士当选
3.03:选举万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414,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47,7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64%。
表决结果:万涛先生当选
3.04:选举邓珍容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414,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47,7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64%。
表决结果:邓珍容女士当选
3.05:选举王胜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414,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47,7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64%。
表决结果:王胜杰先生当选
3.06:选举林路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774,4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807,7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2348%。
表决结果:林路先生当选
议案 4:《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任治新先生、许兵伦先生、朱晓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01:选举任治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594,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14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627,7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1506%。
表决结果:任治新先生当选
4.02:选举许兵伦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414,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47,7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64%。
表决结果:许兵伦先生当选
4.03:选举朱晓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407,5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40,8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49%。
表决结果:朱晓刚先生当选
议案 5:《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郑德华先生、张倩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5.1:选举郑德华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409,8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0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43,1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87%。
表决结果:郑德华先生当选
5.2:选举张倩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534,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567,7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92%。
表决结果:张倩女士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汪华、刘云祥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