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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3

海特高新: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31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7日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下午2: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和股东提名魏彦廷先生、杨红樱女士、万涛先生、邓珍容女士、王胜杰先生、林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上述公司第八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2年7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任治新先生、许兵伦先生(会计专业人士)、朱晓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全芳先生、王廷富先生任期届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目前均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均已经出具书面承诺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2年7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2年7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公司第八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调整为10万元/年。


  公司独立董事构成本议案的关联人,因此,郭全芳、王廷富均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2022年7月1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9)详见 2022 年 7 月 13 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魏彦廷先生,1965年8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某部中心修理厂厂长、研究所所长等。2003年承担的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20年8月至今历任海特高新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务。

  魏彦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红樱女士,1972年11月生,中国国籍,MBA。1997年至2008年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杨红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飚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万涛先生,1972年9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5年至2005年历任四川奥特附件维修公司生产科长、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05年至2013年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0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万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公司股票期权28万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珍容女士,1972年1月生,中国国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管理会计师。2005年11月至2010年3月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项目经理,2010年2月至2012年9月担任四川港宏(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经理;2012年10月至2016年6月担任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邓珍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公司股票期权15.25万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胜杰先生,1991年9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7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法务专员、法务部负责人、法务总监。2020年4月年2022年6月担任公司监事。

  王胜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路先生,1987年3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4年6月至2017年3月担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7年10月至今担任青岛金水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金水海特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青岛金水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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