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6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下午3: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德华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改选。第七届监事会和股东提名郑德华先生、张倩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监事的义务和职责。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13 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德华先生,1964年12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注册高级咨询师(航空电子专业)。1982年至2000年历任民航成都飞机维修工程公司(民航103厂)技术员、技术室主任、副总工、总工程师、党委委员。2000年至2013年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董事、董事会秘书。2013年4月至2016年6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兼副董事长。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郑德华先生曾担任公司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倩女士,1984年1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法律职业资格证,CPA。2012年7月至2015年7月担任山东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8月至2017年9月担任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发行部项目经理。2017年10月至今,担任青岛金水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风控经理。 2020年12月至今担任青岛金水海特投资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张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金水海特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职工监事以及在青岛金水海特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青岛金水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担任风控经理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
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