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9-049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将注销 8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2.96 万份,
占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比例为 1.10%;
2、公司本次将回购注销 8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96 万股,占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 1.11%,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57%。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本次回购部分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22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通过公司内部的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2月2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批准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8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权益数量为254.5万份,获授人为52人。2018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1万股,获授人数为50人。
7、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19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
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40.54万份;同意44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
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解除限售数量为40.24万股。注销52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72.06万份,回购注销50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69.76万股。
9、2019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的议案》,同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49元/
股调整为13.36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75元/股调整为6.685元/股。
10、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44元/股调整为11.38
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72元/股调整为5.66元/股。同
意注销8名激励对象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2.96万份股票期权,以5.66元/股回购注
销8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6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依据、数量
1、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100%达标。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考核年
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
进行考核。在各个考核年度,对各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系数,根据公司各个指标
的实际完成度,进而确定各年度的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具体的考核情况如下表:
考核指标 1:营业收入增 长率(指标权重: 50%)
以 2017 年度营业收 入为基 考核年度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数,考核各年度营业收 入实 预设最高指标(C) 10% 25% 45%
际增长率(A) 预设最低指标(D) 6% 15% 27%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长率 A≥C X=100%
指标完成度(X) A<C 且 A≥D X=A/C*100%
A<D X=0
考核指标 2:净利润增长 率(指标权重:50%)
以 2017 年度净利润 为基数, 考核年度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考核各年度净利润实际 增长 预设最高指标(E) 10% 25% 45%
率(B) 预设最低指标(F) 6% 15% 27%
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 率指 B≥E Y=100%
标完成度(Y) B<E 且 B≥F Y=B/E*100%
B<F Y=0
各考核年 度公司实际可 行权/解除限售比例(M) M=当期计 划可行权/解除限售比 例* (X*50%+Y*50%)
I. 根据公司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各考核年度公司实
际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II. 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数值为准,净利润以
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值为
准。
III.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并购行为,且单一并购标的所
涉资产(股权)完成交割的前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规模超过 15,000
万元,则由该并购标的产生的收入和净利润不计入公司当年以及未来各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加额的计算。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以2017年度业绩为基数,2018年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为24.85%,
经审计扣非净利润实际增长率为-14.53%,根据上述要求,公司 2018 考核年度实
际可行权/解除限售比例最终计算结果为 50%。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根据公司制定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
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各考核年
度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获授份额×各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可行权/解除
限售比例(M)×各考核年度个人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
考核等 级 A B C D
考核结果 (S) S≥80 80>S≥70 70>S≥60 S<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