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编号:2014-059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子公司上海科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22.062%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14年6月23日,本公司与朱皓雷等11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715.2756万元收购朱皓雷等11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
子公司上海科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发展公司”)22.062%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收购完成后,企业发展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2014年6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子公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22.062%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朱皓
雷等11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企业发展公司22.062%股权。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发展公司股东人数为12名,本公司持有企业发展公司77.938%股权,
公司本次收购朱皓雷等11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企业发展公司22.062%股权后,
企业发展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 持股比例
1 朱皓雷 男 中国 31010419640403XXXX 7.998%
2 张正秀 女 中国 31010136120XXXX 3.599%
3 徐宏 男 中国 31011019640321XXXX 1.999%
4 王平生 女 中国 31010719570511XXXX 1.2%
5 盛智 男 中国 53222519730126XXXX 1.2%
6 徐雨来 男 中国 31010419561211XXXX 1%
7 丁海洋 男 中国 33050219621013XXXX 1.5%
8 王东伟 男 中国 31011219700929XXXX 1%
9 张瑞燕 女 中国 31010419611103XXXX 0.867%
10 马起茹 女 中国 31023019711130XXXX 0.699%
11 凌松 男 中国 31010919590819XXXX 1%
合计 22.062%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科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皓雷
成立时间:1999年5月1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72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2500.72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芙蓉一村27号
经营范围:化学试剂(除危险品),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筑
装潢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医疗器械维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医疗仪器租赁(涉及
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 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0395号《上海科
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上海科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22.06%股权所涉及
的上海科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以2013年12月31
日为基准日,分别采用收益法及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评估报告认为,综合考虑各项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因素的收益法更能体
现被评估单位为股东带来的价值,因此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即评估后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1,300万元,评估增值20,260.59万
元,增值率183.53%。
3. 标的公司股权情况
公司本次收购朱皓镭等11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企业发展公司22.062%股权
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
查封或冻结的情况。
4. 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企业发展公
司总资产21493.3970万元,净资产20894.4078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
入32136.5432万元,净利润为2879.5335万元。
2014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11436.8116万元,净利润1176.9310万元(未
经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0395号《资产评
估报告》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收购的总价为6715.2756万元。
2.交易对价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受让方应在股权交割后且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
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的百分之伍拾壹(51%)即3424.7906 万元分别支付至出让
方各自然人股东指定的银行账户。
受让方应在上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成后的4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
式将上述股权转让款的百分之肆拾玖(49%)即3290.4850万元分别支付至出让
方各自然人股东指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