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5-001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2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其中以通讯
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为程先锋先生、林行先生、刘洪泉先生、雷新途先生及
GENHONG CHENG 先生。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程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雷新途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雷新途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生效前,雷新途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曾玉红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后,由曾玉
红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5年1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5)。
三、备查文件
1、《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曾玉红女士简历:
曾玉红女士,中国国籍,196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1990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财政专业,本科学历。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质量检查专家、安徽省国资委产权局评审专家委员、合肥市高新区科技局项目评审专家、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板内核委员会委员、安徽证监局2018年会计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曾玉红女士多年来,一直从事审计、税务等工作,作为签字会计师,其参与多家公司发行股份上市的审计工作。曾任青岛开发区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副所长及合伙人、上海德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管理人员。
曾玉红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