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0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帆医药”)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09 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20,000 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以下简称“PBS 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公司 2009 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91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采用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32 万股。该次发行定价每股人民币 11.98 元,共计募集资金 35,125.36 万元,坐扣承销费 1,053.76 万元和保荐费 260.00 万元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费 2.9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33,808.6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
于 2009 年 9 月 2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
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707.15 万元后,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01.52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9〕17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 2009 年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和实际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诺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1 PBS 项目 23,600.00 13,429.13 56.90
2 年产 6,000 吨泛解酸内酯、年 11,526.76 11,526.76 100
产 3,000 吨羟基乙酸项目注
合计 35,126.76 24,955.89
2、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8,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
(即 2021 年 2 月 25 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
述募集资金仍在使用当中,并将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4,955.89 万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 8,731.2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31.28 万元(含利息及扣除
手续费 585.64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 万元】,均为 PBS
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PBS项目”,随着经济技术的快速发展,PBS项目行业竞争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竞争愈加激烈,公司现有产能不再具备较大的竞争优势,继续实施不能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
报。经公司审慎考虑,拟终止PBS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计划,PBS项目投资总额为23,600.00万元,截至2021年3月17日,PBS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3,429.1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8,731.28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及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本次终止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6.38%。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计划,PBS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设年产3,000吨PBS生产装置,并开发出注塑级、挤出级、吹塑级PBS系列产品。在第一期年产3,000吨产品成功推向市场后,再将规模扩大至年产2万吨。
PBS项目总投资23,6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15,600万元,包括:工程费用12,314.86万元,固定资产其他费用20万元,无形资产费用1,419.45万元,递延资产费用427.51万元,预备费1,418.18万元,配套流动资金8,000万元。公司于2006年底与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签订了《20,000吨/年可完全生物降解工艺及其专利技术转让合同》。2007年9月,公司第一期年产3,000吨PBS生产装置建设完成,2007年10月投料开车,至2008年3月,已顺利生产出注塑级、挤出级和吹塑级的PBS树脂,产品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2009年募集资金到账后,在年产3,000吨的基础上公司开始积极筹建万吨级的生产建设,并于2012年实现年产10,000吨产能,由于当时市场需求较弱,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适度放缓了募集资金投资进度。2011年,PBS项目所在地区域被政府规划为建成区,不得再新、改、扩项目,即PBS项目在现有年产10,000吨的基础上将不得再扩建为20,000吨。对于公司已建成并商业化的年产10,000吨产能的PBS项目,公司未来将积极与项目所在地政府沟通,继续保持现有产能供应
能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实现收益。
截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PBS 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3,429.13 万元,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8,731.28 万元,其中 8000 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公司董事会始终坚持以“整合、创新、国际化”的中长期发展战略,继续以药品制剂、原料药为主要产业发展方向,在保持原有业务,尤其是优质业务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进行转型升级。近年来公司积极围绕医药和原料药业务进行整合布局,现已形成四大业务板块,分别为以中成药为主的国内药品制剂板块,以化药为主的小分子药品板块、以大分子创新生物药为主的国际业务板块及以维生素为主的原料药业务板块。PBS 业务属于高分子材料业务,占公司 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比重较小,分别为 2.49%和 2.13%,非公司未来主要发展方向,为更加专注主营业务的发展,持续强化医药和原料药业务,故决定终止 PBS 项目后续投资计划;
2、2009 年募集资金到账后,在年产 3,000 吨的基础上公司开始积极筹建万
吨级的生产建设,并于 2012 年实现年产 10,000 吨产能,由于当时市场需求较弱,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适度放缓了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2011 年,PBS 项目所在地区域被政府规划为建成区,不得再新、改、扩项目,即 PBS 项目在现有场地年产 10,000 吨的基础上将不得再扩建为 20,000 吨。
3、当前,随着经济技术的快速发展,行业竞争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竞争愈加激烈,公司现有产能不再具备较大的竞争优势,继续实施不能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
综上,公司决定终止 PBS 项目的后续投资计划,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
随着公司“整合、创新、国际化”战略部署的深入推进,公司新产品、新市场的持续建设对资金需求较大,药品研发尤其是大分子创新生物药的产品研发对资金需求也越来越大,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决定拟将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8,731.2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上述募集
资金项目专户实际资金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终止募集资金金额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6.38%。
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一)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降低生产经营综合成本,为公司实现当前发展和未来布局提供助力。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还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的相关规定:
1、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09 年到账,超过一年,符合相关条件。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2009 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两个,分别为“年产 6,000 吨泛解
酸内酯、年产 3,000 吨羟基乙酸项目”和“PBS 项目”,其中年产 6,000 吨泛解酸内
酯、年产 3,000 吨羟基乙酸项目已完成,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