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1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协鑫能科”)于 2024 年4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5,738,393 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13.90 元的价格向 1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863,302 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64,999,897.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4,295,181.9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0,704,715.84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对前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 号)。
公司已对前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 剩余募集资
金投资额 集资金 金
1 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 239,170.47 27,862.16 211,308.31
2 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000.00 15,618.23 4,381.77
3 补充流动资金 112,900.00 112,900.00 -
合计 372,070.47 156,380.39 215,690.08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运营情况以及公司战略规划优化调整等因素,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拟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涉及换电站项目投资的,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11,308.31 万元,公司拟将其中 30,000 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70,000 万元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80,000 万元用于“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和 31,308.3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56.79%。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 剩余募集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额 资金 资金
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 30,000.00
新能源汽车换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70,000.00
电站建设项目 239,170.47 211,308.31
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80,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1,308.31
合计 239,170.47 211,308.31 合计 211,308.31
注:变更前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未经审计,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对于终止的募投项目,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后,公司将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具体情况及时开立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等签订相关监管协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2021 年 3 月,公司宣布切入换电赛道。为了快速布局换电业务,2021 年 6
月份,公司发布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拟募集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1 年 11 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在全国各地换电站业务拓展、合作伙伴开发等实
际情况及业务整体发展规划,分别于 2022 年 5 月、2022 年 8 月和 2023 年 12 月
对“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预计完成时间等进行调整。调整后,“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 246,463.14 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239,170.47 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乘用车换电站建设及重卡车换电站建设两部分,细分为乘用车、重卡车、乘用车(车电分离)、重卡车(车电分离)四种类型;项目实施主体为协鑫能科及其在各地区设立/拟设立的 48 个控股子公司,公司计划在浙江、新疆、四川、山西、江苏、湖南、湖北、河北、广西、广东等地区进行,建设约 248 个乘用车换电站和 47 个
重卡车换电站,合计 295 个换电站。项目预计完成日期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7,862.16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211,308.31 万元,投资进度为 11.65%。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公司“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推进的换电站建设主要包含乘用车和重卡车两种业务场景,乘用车换电站主要面向长三角、大湾区等都市圈、发展水平较好的城市,为城市乘用车提供补能服务,该类场景由于面临车辆标准兼容性以及充电网络的竞争,单个换电站投资的收益相对较低;重卡车换电站主要集中在河北、新疆、内蒙古、山西等拥有大量重卡车辆的封闭行驶场景,该类场景运力可控、收益稳定,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但竞争较为激烈。为避免盲目投资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严格控制风险,审慎推进换电站相关项目,因此公司换电站业务投资进度未达预期。
2024 年,随着公司业务战略的优化调整,公司正在加速进军光储充业务领域。同时,依托产业协同优势,积极布局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电站等业务。公司本次变更“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战略的优化调整、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收益,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充电桩是向新能源汽车补充电能的装置,属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蓬勃发展,对充电的需求迅速增加,当前充电模式已成为广泛应用的补能方式。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52,9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项目规划
和实施的场站中充电设备结合场站实际需求进行配置,包括但不限于直流快充、超充等;储能选择在峰谷电价差大、峰时综合利用率较高的部分城市场站进行配置。项目计划在长三角、大湾区等区域重点城市通过租赁场地或分成的方式规划
投运约 303 个充电补能场站,共计铺设约 6,600 个充电枪,配置储能约 90MWh。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协鑫能科及其在各省市注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个场站的建设周期约 3-6 个月,本项目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场站预计2024 年底前建成,分批次进行建设。
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将建设先进的充电补能场站,以更好地满足新能源汽车补能需求,拓宽公司移动能源业务,提升整体竞争优势,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52,900万元,其中预计充电场站投资金额44,350万元,部分城市场站配储合计约 90MWh,预计配储投资金额 8,550 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充电场站投资建设规划如下:
区域 城市/备注 投运规模 规划投运投资金 投运场站
(枪数) 额(万元) 数量
长三角 上海、杭州、宁波、苏州等 3,500 24,500 159
大湾区 广州、佛山、深圳、东莞等 2,500 16,250 114
结合市场开发情况灵活调配 600 3,600 30
合计 6,600 44,350 303
注:①储能配置选择峰谷电价差大、峰时综合利用率较高的部分城市场站进行配置;②投运规模折算成单充电车位所对应终端功率(按平均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