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078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协鑫能科”)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5,738,393 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13.90 元的价格向 1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863,302 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64,999,897.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 44,295,181.9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0,704,715.84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2 月 21 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 号)。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2 年 5 月,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的情况,拟变更“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长项目完成时间。
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1、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具体情况
根据《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
金投资额 金投资额
1 新能源汽车换电站 311,703.22 239,170.47 246,463.14 239,170.47
建设项目
2 信息系统平台及研 22,981.00 20,000.00 22,981.00 20,000.00
发中心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 112,900.00 150,000.00 112,900.00
合计 484,684.22 372,070.47 419,444.14 372,070.47
2、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原因
由于实际可用于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总额且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多,拟对“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减,具体调减金额为 65,240.08 万元;公司将使用可转债发行募投项目之“协鑫电港项目(二期)”募集资金继续对换电站项目进行投资。同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
各目标市场需求和市场竞争情况等,公司拟提高“车电分离”模式下的服务车辆比例,并相应地降低了换电站的建设数量。上述调整后,公司将加快换电站建设进度,继续加大移动能源业务的投入。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目前,公司规划和实施的换电站主要分为三大类:乘用车、重卡和轻型商务车。其中乘用车主要包括出租/网约车等,重卡主要包括重型载货车、矿卡等,轻型商务车主要包括中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微城载货车等城际配送物流车等。各类换电站实施策略以换为主,充换结合。单个乘用车换电站每天匹配 120 辆车的换电服务(每天平均换电服务负荷率 29%),在采用车电分离的模式下,车电分离匹配比为 1 的单个乘用车换电站每天可为 120 台车提供电池租赁服务;本项目单个重卡车换电站每天匹配40 辆车的换电服务(每天平均换电服务负荷率17%),在采用车电分离的模式下,车电分离匹配比为 1 的单个重卡车换电站的设计产能为每天为 40 辆车提供电池租赁服务。
本项目拟对“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在原有“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中,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了乘用车换电站建设及重卡车换电站建设两部分。原有项目计划在江苏、广东、广西、新疆等地区进行,拟通过在自有用地或租赁场地上新建约 237 个乘用车换电站和 170 个重卡车换电站,
合计 407 个换电站,现拟调整为新建约 248 个乘用车换电站和 47 个重卡车换电
站,合计 295 个换电站。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乘用车换电站数量 237 248
其中:车电分离(按车电分离匹配比为 1 折算)换电 41 78
站数量
重卡车换电站数量 170 47
其中:车电分离(按车电分离匹配比为 1 折算)换电 11 25
站数量
换电站数量合计 407 295
注:乘用车车电分离匹配比=乘用车换电站合计车载电池数量/(乘用车换电站数量*120);重卡车车电分离匹配比=重卡车换电站合计车载电池数量/(重卡车换电站数量*40)
本次变更前后,乘用车换电站具体实施的省份、城市分布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序号 省份 城市 换电站数量 其中:车电分 换电站数量 其中:车电分
离换电站数量 离换电站数量
1 浙江 杭州 6 6 25 10
2 浙江 宁波 10 - 15 -
3 浙江 嘉兴 5 - 4 2
4 浙江 绍兴 - - 7 -
5 江苏 南京 29 6 25 10
6 江苏 苏州 15 7 17 6
(含太仓)
7 江苏 无锡 15 4 8 3
8 江苏 常州 5 - 3 -
9 江苏 盐城 4 - 4 -
10 江苏 徐州 4 - - -
11 江苏 南通 10 - - -
12 广东 广州 10 - 25 9
13 广东 东莞 10 5 6 3
14 广东 佛山 2 2 - -
15 广西 南宁 40 - 4 2
16 湖南 长沙 - - 6 3
17 湖南 衡阳 - - 2 1
18 湖南 常德 2 1
19 湖北 武汉 - - 8 5
20 湖北 随州 - - 2 1
21 湖北 孝感 - - 2 1
22 河北 石家庄 - - 13 7
23 河北 秦皇岛 2 2 - -
24 新疆 乌鲁木齐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