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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4

永新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 年 12 月 13 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14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4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案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会议以赞成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 修 订 案 及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赞成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 修 订 案 及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赞成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思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对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赞成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14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李思飞:男, 1982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现任北京外国语大
学教材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思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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