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4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事宜
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的告知函,获悉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38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分立而持有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102,783,728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0.61%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会同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与本次股份变更行为有关的《收购报告书》于2016年8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上述股份变更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相关各方将尽快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