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止收购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6.67%股权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止收购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6.67%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中止收购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乾运”)56.67%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购事项概述及进展
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收购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6.67%股权的议案》,2018年11月13日,公司分别与孙琦、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磊、许铎、庄勇、袁绍华合计6名交易对手签署《关于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34,000.02万元收购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6.67%的股权,协议生效条件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定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但由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向公司发出的《监管问询函》(浙证监公司字[2018]237号),《监管问询函》要求公司就上述事项涉及的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因说明内容与本次交易事项相关,为了保障公司股东能够更清楚了解本次交易的情况,更好地行使表决权,故公司决定取消原定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截至目前,公司还未将《关于以现金收购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6.67%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交易对手签署《关于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还未生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决定中止收购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6.67%股权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中止收购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6.67%股权的事项。
三、中止交易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出现的股份冻结情况等因素,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中止现金收购青岛乾运56.67%股权。经申请,浙江证监局同意公司豁免回复《监管问询函》(浙证监公司字[2018]237号)。本次中止收购青岛乾运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9日